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1、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2010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可列入下一批验收;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审批后由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
2、2009年度未完成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3、200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和2008年度“新苗人才计划”还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请课题负责人将结题申报书、课题研究成果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电子稿一份,12月24日之前交至学院团委(文科楼212)。
三、相关项目如下:
| 女性与城市的N种对话——论上海女性作家与城市形象之双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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