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时间
本次2024级师范生见习定于4月13日--4月17日(第7周)开展。
二.见习安排
见习学校 |
见习班级 |
高校联络人/手机 |
带队老师/指导教师 |
鲁迅小学 |
汉师241 |
钱刚/13173965268 |
傅红英 |
培新小学 |
汉师242 |
黄宁宁/18729387661 |
侯端阳 |
文理附小 |
汉师243 |
曹颖群/13173976681 |
周 晟 |
文理附小 |
汉师244 |
曹颖群/13173976681 |
沈东益 |
建功中学 |
汉师245 |
殷守艳/18116343458 |
杨尊尊 |
长城中学 |
汉师246 |
钱刚/13173965268 |
崔 冶 |
绍兴市第一初级中学(镜湖校区) |
汉师247 |
黄宁宁/18729387661 |
黄宁宁 |
三.见习要求
教育见习工作原则上在校外完成。见习学生需要登录智慧教师平台,完成以下任务:
1.分别填写师德养成、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管理工作见习记录各两份。要求主题明确,分析有据,有助于持续改进。
2.撰写一份教育见习总结,字数不少于 2000 字。内容涵盖师德养成、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管理见习)三个方面。
四.评分要求:
1.教育见习综合成绩原则上由师德养成见习记录、教学工作见习记录、班主任工作/管理工作记录及教育见习总结四个部分构成,单项评分,总评按平均分计。
2.逐项评定,不同主体按相应的权重进行折算。各单项内容的评分中,见习学校指导教师占 40%、学院指导教师占 60%。
3.学院指导教师由相关班级班主任担任,学生集中见习成绩优秀(90 分及以上)集中见习比例不超过见习小组人数的 20%。
内容主体 |
见习学校指导教师(40%) |
学院指导教师(60%) |
本项得分 |
师德养成见习记录(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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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见习记录(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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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管理工作见习记录(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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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见习总结(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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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后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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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人文学院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