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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科组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9日 00:00    点击次数:

各学科组织: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2011年将全面推进基层学术组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科组织组织学术人员认真学习《基层学术组织建设的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1〕15号)和《学科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1〕14号),领会具体精神,明确具体要求和相应做法。这两个制度是在总结学科组织试运行情况、听取多方意见后修改的,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发文。

2.根据学校学科处通知,人文学院作为四个试点学院之一,可以根据试点运行情况,对学科组织名称、组成人员作调整。各学科组织可以根据学科组织建设需要选配学科副主任。经绍学院发〔2010〕43号文聘任的学科主任、副主任,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作调整。如果学科主任是由学院领导、行政部(处)、直属部门人员担任的,则请按绍学院发〔2011〕15号文要求增设学科常务副主任。

特此通知。请于3月15日前将学科组织调整方案的电子稿交一级学科秘书李秀明老师汇总。

人文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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