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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31日 00:00    点击次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50号)(附件1),现就我校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浙江省共同设立的地方合作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浙江省财政共同资助我省省属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研修、学习。2010年以来,共录取1024名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 6个月或12个月)。

一、选派计划

2017年计划选派205人,其中理工农医类105人,人文社科类1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外语要求见附件5,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或参见“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答疑)”:http://www.zjedu.gov.cn/news/148973933642838814.html)。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对赴美留学访问学者英语水平有新要求:根据美国国务院通过的《联邦公报》,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拟赴美国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邀请函具体要求请见附件2。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已明确淘汰的人员可以申报该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2017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至2018年9月30日。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

四、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安排:

1. 4月1日–4月15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见附件2,请仔细阅读!),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3,请仔细阅读!),确保网报成功;

五、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承担。

六、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1. 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 2017年,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因本项目报名踊跃,竞争激烈,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七、工作安排

因材料需经学校审核推荐后提交至省教育厅,请各位申报老师务必于4月1日网络报名开放日起尽快进行信息输入,同时将《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样表》(附件4)发送至shizike@usx.edu.cn。

4月10日前将通知要求的纸质材料交往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候!

联系人:周晶,电话:88346469。

人事处

2017-03-30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附件1-5.zip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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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575-88342248
  传真:0575-8834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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